立法规划是每届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任务表”。2023-2027年江苏将有哪些立法,备受关注。11月9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制定的有关情况。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对照立法需求,2023-2027年江苏立法规划拟安排正式项目73件,调研项目42件,为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江苏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了“路线图”。
现代快报+记者 鹿伟 卢河燕
汇集民智民意
全方位、两轮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从2022年7月至2023年9月,编制工作先后经历了前期准备、调查研究、论证起草和确定通过四个阶段,历时一年时间。”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陈志红介绍,换届前,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做好2023-2027年立法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作出安排,向全社会、各方面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开展有关梳理等工作。换届后,印发了专门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继续广泛征求意见,开展深入研究论证,确定立法规划项目。
2023年7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听取了规划编制情况汇报,研究形成了规划。在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请示》之后,对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江苏立法规划文本和项目安排进行了必要调整。8月28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立法规划,省人大常委会根据省委常委会审议意见作了进一步完善。9月15日省委转发规划。
“在立法规划编制过程中,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遵循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开展工作,切实提高规划编制工作质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冯雷表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恪守立法为民,坚持质量为先、数量服从质量的要求,突出推进高质量发展,突出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对立法规划项目建议逐一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科学确定规划项目,合理安排立法时序。
“全方位、两轮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一轮收到立法规划项目建议302件,其中社会各界提出立法规划项目建议188件,第二轮收到意见建议涉及立法项目176件,其中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涉及立法项目115件。”冯雷说。
事关你我生活
这五年安排立法项目115件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3-2027年,江苏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115件,包括新制定52件、废旧立新5件、修改58件。此外,根据全省13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本届任期内,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审查批准设区市地方性法规约300余件。
根据规划,在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方面,江苏将制定关于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决定、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促进条例、数据条例,修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软件产业促进条例等。将调研制定地理标志条例,修改循环经济促进条例、企业技术进步条例、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等。
在推动服务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方面,将制定发展规划条例,外商投资条例,促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检验检测条例,关于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民营企业权益保障条例,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改道路运输条例、无线电管理条例、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民用航空条例、地方金融条例、不动产登记条例等。
在推进农业现代化方面,将制定家庭农场促进条例,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定、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现代农业园区促进条例,耕地保护条例,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推动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以立法引领护航社会工作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强化社会治理方面,江苏将制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决定、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条例,高速公路灭火与应急救援条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改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物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实现新提升,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规划显示,在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方面,将制定食品安全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条例、公共图书馆条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家政服务条例等,修改职业病防治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学前教育条例、药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法治绘就美丽江苏的底色。拟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修改湿地保护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在推进美丽江苏建设方面,还将调研修改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太湖风景名胜区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
此外,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等其他方面还安排立法正式项目8件。
六方面保障措施
重在全面贯彻、实施到位
一部好的立法规划,重在全面贯彻、实施到位。冯雷表示,为了实施好本届人大立法规划,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立法规划提出,要着力构建更加顺畅的协调运作体系和更加科学的质量保障机制,并从六个方面提出了主要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协调;二是健全制度机制;三是完善支持体系;四是强化必要保障;五是加强立法指导;六是推进备案审查。
具体来说,比如,落实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等制度,建立健全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反馈等制度,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供制度保障。落实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立法后评估制度,开展法规实施情况“回头看”,建立健全法规清理工作机制,推动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和及时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