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重磅/社评

“骑无牌自行车被罚”是堂集体法治课

不仅向当事民警追责,也引导执法队伍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能力,这是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全力提高执法精准度的根本之策

现代快报/现代+报道,4月24日,一则南京市民骑自行车被交警以无牌为由罚款50元的消息,在网上引发热议。24日下午,被处罚的当事人通过微博发布消息称,目前警方已经联系他并当面道歉,澄清了处罚事故的事实,并已将罚款退给了他。

当日,南京交警发出通报,表示撤销处罚,对当事民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这种对自身人员不偏不袒,积极呼应社会关切的态度,值得肯定。在此事引发热议、已产生舆情的当下,及时回应和公正处理,有利于消除不利因素和杂音,赢得社会公众的谅解和理解。

“无牌被罚”确实是一次“乌龙处罚”。按照2024年1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自行车不再属于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上路无需上牌。此事发生在4月9日,当适用新规、弃用旧规。而当事民警的做法,却无形中让旧规再次“上岗”,给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造成一定的困扰。这个教训颇为深刻。

当然,仅仅3个多月前,江苏自行车还不可无牌上路,否则将受处罚,而如今这一幕已成往事,变化不可谓不大。换言之,新旧规定的“交棒”史还很短,执法中一旦受制于惯性思维,就很容易犯错。可不论如何,执法者及时掌握新规定,是基本素养。否则何以保证依法执法、精准执法?

南京交警在通报中强调,对此次执法暴露出的问题,将以案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法制培训和执法监管,不断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这一表态聚焦了此次“乌龙处罚”的核心问题,指出了整改方向,令人欣慰。应该看到,当事民警执法中出现的过错,也是所有执法人员的教训。不仅向当事民警追责,也引导执法队伍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能力,这是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全力提高执法精准度的根本之策。

一起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引发轩然大波,固然说明了互联网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威力,同时也说明公众对于执法行为的关注程度之高。近年来,一些地方也出现了执法不规范、执法有偏差的现象,引发公众担忧。在这种局面中,执法哪怕有一点点“瑕疵”,都可能被“盯上”。可以说,公众之所以聚焦此类事件,不仅是因为关心当事人的遭遇,也是因为牵挂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由此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规范加以特别期许。

有意思的是,事件中,被处罚的当事人问过一句“自行车也要上牌?”这句问话的背后是这样一个事实:很多人一直对自行车是否需要上牌缺乏精准认知——无论有没有新规。就此而言,此事件注定成为包括执法者在内的所有人都需要直面的一堂集体法治课。无疑,推动法治进步,需要你我他的努力——既包括某个时刻的“不平则鸣”,也包括常态化的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