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读品周刊

永不停步

《跑步大历史》 [挪]托尔·戈塔斯 著 张翎 译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陆远

在全世界长跑运动员和爱好者心目中,肯尼亚人埃鲁德·基普乔格是神一般的存在,他是历史上第一位跑进两小时大关的马拉松选手。不过,揆诸历史,这个成绩还不算惊人。按照马拉松起源地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的说法,在当年的马拉松战役中,信使菲迪皮茨(对,就是那个把大捷的喜讯带回雅典后就倒地身亡的信使)在一天之内往返雅典和斯巴达传递战况,连续不断地奔跑了超过450公里。尽管这样太过夸张的故事不足为信,人类在长距离跋涉上具有出色的耐力却是事实。1980年,好奇的威尔士人为了证明马更能跑还是人更能跑,开始举办每年一次的“人马”马拉松比赛,由跑步人和骑手共同完成。结果是,每年都有相当一部分的人能跑赢相当一部分的马,其中有几年人类选手还战胜了所有的马匹,拔得头筹。近40年的平均战绩显示,人跑得其实比马慢不了多少。事实上,不仅是专业选手,普通人也不缺乏长跑的潜力,几乎每一个跑步的人都会告诉你,“跑着跑着就好了”。无数中学800米或1000米考试“困难户”在坚持跑一段时间后,能够轻松完成5000米,10000米甚至半马。

人类的运动能力在整个哺乳动物界绝对算不上优秀,但是,为什么在长距离跑步上,人似乎并不比马差多少?不少古生物学家和人类学家认为,这是进化的结果。当人类的祖先不得不在非洲草原长途奔袭捕获猎物时,他们的骨骼和身体发生了改变。从解剖学的角度讲,是跑步让猿变成了今天的人。

以上是挪威文化史学者托尔·戈塔斯在《跑步大历史》中展示的一个文化片段。跑步是大部分人最熟悉却也也容易厌倦的运动方式,因为太过单调,可戈塔斯却用这本将近400页的作品告诉我们,人类跑步的历史比我们想象的精彩得多。

史料告诉我们,在古老的埃及文明和苏美尔文明中,国王有时是赛道上唯一的跑者。比如最著名的法老之一拉美西斯二世,在加冕前,他在人山人海的庆典上独自跑步,以维护自己的君主权力,证明自己配得上这至尊之位。此后直到90岁高龄,法老每隔三四年就要当众跑步,接受臣民的检验,他脚下的跑道象征着神圣的国家疆界。

在欧洲,长久以来,信件和消息的传递是依赖跑手完成的,戈塔斯称之为“信使跑手”,这也是人类最古老的沟通方式。信使跑手身体强壮,步履矫健,长途奔跑数十公里亦如家常便饭。这些人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受人尊敬,有着很强的身份感。18世纪中叶,在米兰曾发生过一起警民冲突,一群信使跑手要求当地的警察解下挂在鞋子上的彩带,因为只有跑手才有权这样穿戴。在遭到拒绝后,争执不断升级。最终在市长的斡旋下,跑手们的诉求得到了满足。骄傲的信使跑手们强调,这是在为职业荣誉而战,彩带是对他们挑战体能极限的嘉奖。

跑手执行送信任务的现象一直持续到19世纪,随着马车、汽车、火车、电报、电话等沟通方式的出现,信使跑手的作用已被完全替代,但是人类奔跑的本能却不曾被遏制。从18世纪开始,跑步逐渐成为一种竞技项目和娱乐活动。随着19世纪末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复兴和全球化的展开,竞技场上的跑步也被赋予了展示国家实力,塑造民族精神的内涵。对此,中国人应该有深刻的记忆和感受。第一位参加现代奥运会的选手刘长春就是短跑选手,尽管无缘晋级决赛,却依旧给祖国的人民以巨大的鼓舞——有意思的是,刘长春去世那一年,刘翔出生,成为国家富强这一民族话语叙事的有趣巧合。另外一个例子或许更能振奋中国人的自信心,戈塔斯告诉我们,中国是全世界最早举办年度超级马拉松比赛(指距离超过42公里)的国度,他指的是元朝曾连续多年在大都举办贵由赤(蒙古语,意为跑得快的人)赛跑,全程超过80公里,选手们平均要花6小时跑完全程。这一传统20世纪在全世界得到广泛发扬,1917年,日本举办了第一届长途分段赛跑“驿传赛”,从京都跑到东京,全长超过500公里。1918年,南非举办的一场全程90公里的超级马拉松则是为了纪念一战中的逝者。

进入21世纪,长跑作为一种大众运动在全世界日益风靡,是日益富裕起来的人们面对日益普遍的“文明病”(比如肥胖、抑郁)一种积极抗争。现代的跑者们依旧在模仿原始人在生存斗争中不得不做的事。很大程度上,这是因为人们渐渐意识到,跑步的迷人之处,也许恰恰在于它的简单。一旦跑起来,你会感受到无处不在的自由。现代人跑步是天性使然,就像基普乔格的肯尼亚祖先一样,他们为了生存而穿越东非大草原,不停地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