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读品周刊

爱情价更高

《法国人如何发明爱情》 玛丽莲·亚隆 著 王晨 译 上海文艺出版社

□陆远

巴黎奥运会的开幕让全世界聚焦法国,也让人们再次关注法国人文化性格中许多独特的方面——它们共同形塑了这个国家的迷人魅力,比如,对时尚的追逐,对美食的爱好,对自由的向往,当然也少不了对爱情的迷恋。用美国斯坦福大学克莱曼性别研究院研究员玛丽莲·亚隆的话说,“没有欲望的法国男女被认为是有缺陷的,就像缺失了味觉或嗅觉”。几百年来,法国人通过文学、绘画、歌曲和影视作品,把自己标榜为爱情艺术的导师,在《法国人如何发明爱情》这本书中,亚隆基于以上材料,绘声绘色地回顾了从12世纪至今法式爱情的发展历程。

今天的主流价值观,通常把婚姻和家庭看做爱情的方向与目标,所以才有“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这样的戏谑之语。与此相反,在中世纪的欧洲,尤其在贵族和上层社会的婚姻,大多由家族包办,旨在维护财产利益和有用的亲缘关系,不仅与爱情毫不相关,而且未婚男女间那种“疑似爱情的东西”还会被当做非理性的破坏力量遭到严厉打压。12世纪下半叶香槟伯爵夫人玛丽与丈夫相敬如宾,婚姻堪称幸福,她却公开声称,“夫妻之间不可能存在爱情”,因为婚姻的基础是责任而不是爱。但也正是从玛丽所处的时代开始,欧洲人看待爱情的方式发生了巨大的“范式转移”,一种发生在法定夫妻关系之外,通常出现在贵族妇女和仰慕她们的骑士阶层之间的情感体验开始出现,被大量地写进文学作品,这就是我们今天熟悉的“浪漫”的起源。浪漫之爱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欧洲既有的两性关系,让女性走到爱情舞台的中央,并从此一直在情感大戏中占据着主角的位置。

在骑士文化的土壤中被发明出来的爱情理念,在此后的几个世纪里,沿着两条大相径庭的路线影响着欧洲人的情爱观,一方面是纵情声色,征逐异性的所谓“风流之爱”,另一方面是高贵而纯粹,发自内心的纯真之爱。到了17世纪,伟大的戏剧家莫里哀和拉辛共同推动了爱情体验的新潮流。爱情在莫里哀的作品中以喜剧面目示人,尽管有时笑脸背后也流露出内心的痛苦,而在拉辛的世界里,爱情则是悲剧的,比如他的代表作《淮德拉》中呈现的法国人在对激情的向往和禁欲的宗教传统之间备受煎熬的困境。几百年后,年轻的中国作家曹禺在其最优秀的作品《雷雨》中再次思考了这一主题。就像《雷雨》曾经在中国青年中引发广泛而热烈的讨论一样,在莫里哀和拉辛生活的年代,观众们对舞台上的爱情着迷,并进而在现实生活里重新打量自己的爱恨情仇。

到了18世纪,一部小说的横空出世,令此前所有爱情题材的作品黯然失色,并将成为19世纪浪漫主义运动的先导,这就是卢梭的《新爱洛伊丝》。作品描绘了出身高贵的年轻女性朱莉和无权无势的家庭教师之间的浪漫而伤感的爱情。卢梭告诉他的读者,真正的爱情是纯粹的,使人高尚,他试图向那个动荡不安的社会灌输对感情价值的强烈信仰。今天我们也许不太习惯书中那些表达情感的夸张辞藻,但是在这样一个性行为随意,承诺泛滥和离婚司空见惯的时代,我们仍对灵魂的伴侣和永恒的爱情充满希望,在一定程度上要归功于卢梭的这部名作。

卢梭去世后11年爆发的法国大革命从根本上改变了世界格局,也催生了一种更加具有普遍精神和社会意义的爱情观。作为革命者的伴侣,伊丽莎白·勒巴和罗兰夫人是这种被称为“共和之爱”的价值观忠实的践行者。这种观念要求夫妻遵守公德并且彼此忠诚,反对婚前性行为,倡导为国家的富强生儿育女,并坚持用母乳喂养。放肆的风流遭到唾弃,私通或者情人这样字眼为人不耻。在共和之爱中,合格的夫妻首先应当是一对好公民,他们理应为国家和家庭的利益牺牲个人的欲望。

通过乔治·桑和福楼拜的作品,19世纪见证了法式浪漫主义爱情的臻于巅峰和急速贬值。乔治·桑的作品和她本人的情路,都实践着“浪漫至死”的情感观:爱情是最高的生命体验,任何低于这个标准的情感都不值得被接受。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包法利夫人》,它不仅代表了法国文学传统中“玩世不恭的引诱主题的复兴”,也是19世纪下半叶反浪漫主义爱情观的试金石。

在亚隆的笔下,进入20世纪的法国人展示了爱情实践更复杂的可能性:普鲁斯特带领读者进入了一个“神经质恋人的世界”,“没有哪位作家能够如此动人地描绘爱情的痛苦”;杜拉斯通过脍炙人口的《情人》向全世界宣告,爱情是一种不可阻挡的力量,它穿透表皮,无关肤色;而20世纪最著名的法国伴侣萨特和波伏娃则用现实生活诠释了有关爱的那个经典定义:爱情不是相互凝视,而是一起注视着同一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