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全球儿童安全组织(中国)联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传播研究所共同主办了儿童安全座椅立法促进专题研讨会,并发布《儿童安全座椅地方立法多维效果评估与全国立法路径建议》(3月3日《新京报》)。
儿童安全座椅被称为“车轮上的安全屏障”,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是减少儿童乘客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亡最重要且最有效的措施。
从法律角度说,根据我国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配备儿童安全座椅属于一种强制性要求。
然而,现实生活中,儿童安全座椅“配而不用”现象仍然广泛存在,儿童安全座椅形同虚设,严重威胁儿童出行安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传播研究中心在2025年12月发布的调研报告显示,在拥有汽车且有0—10岁儿童的家庭中,儿童安全座椅拥有率高达88.1%,但每次出行都会使用的比例仅为59%。
究其原因,除了很多人抱有根深蒂固的侥幸心理外,主要是目前儿童安全座椅的相关立法处于“碎片化”状态,法律法规对不同年龄和身高如何选择、正确使用和儿童安全座椅标准等关键问题均未涉及,只有上海、福建、深圳等少数地方对儿童安全座椅“配而不用”配套了罚款机制,大多数地方交警部门尚未开展相关执法。即便开展执法,往往以劝导、教育为主,很少采取强制处罚手段。这就给人造成一种误解,让人误以为儿童安全座椅用不用不是要紧的事情,完全自己说了算。
让儿童出行更加安全,告别儿童安全座椅“配而不用”现象,就儿童安全座椅进行全国性立法刻不容缓。明确儿童安全座椅“配而不用”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并配套罚则、实施细则。为各地交警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打下良好基础。
山东 何勇
